党委统战部是学校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包括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政治安排、增进共识和加强团结。具体职能如下:

一、调研党的统战理论和政策,向党委反映学校统战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监督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各方关系。

二、联络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支持他们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并研究贯彻相关政策。

三、调研学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收集意见,协调关系,并联系培养代表人士。

四、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调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市文史馆员等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协助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六、代表校党委协调、监督学校各单位统战工作,并支持其他部门相关工作。

七、开展统战宣传和相关培训。

八、推进校地统战合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