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

19885月,学校成立少数民族联络组。199812月,成立上海师范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学校少数民族联合会是在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指导下和校党委领导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团体,由本校的少数民族教工组成。

  

一、本届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2021.05-

会长:王双成(2021.05-2022.01)、邢海燕(2022.01届中调整)

副会长:马瑞、康红、潘同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瑞、王双成(2021.05-2022.01)、邢海燕、郑华、康红、潘同、戴宁宁

  

二、历史沿革

少数民族联络组(1988.05-1998.12

组长:郭绪印

组员:孔宗文、王春浩、吕鲁

  

第一届少数民族联合会(1998.12-2000.12

会长:郭绪印

委员:孔宗文、王春浩、吕鲁

  

第二届少数民族联合会(2000.12-2004.12

会长:郭绪印

副会长:徐时仪、李萍

  

第三届少数民族联合会(2004.12-2009.11

会长:徐时仪

副会长:金辉、李萍

委员:黄纯艳、石登荣、康红、刘弈鸣

 

第四届少数民族联合会(2009.11-2015.06

会长:徐时仪

副会长:金辉、何玉海

秘书长:康红

委员:黄纯艳、托娅、刘弈鸣

  

第五届少数民族联合会(2015.06-2021.05

会长:王双成

副会长:马瑞、康红

秘书长:潘同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瑞、王双成、托娅、刘奕鸣、康红、潘同、戴宁宁

 

上海师范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章程

2021526第六次会员大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师范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简称上师大“民族联”)是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是在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指导下和校党委领导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团体,由本校的少数民族教工组成。

第二条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指导方针,协助学校做好本校的民族工作,当好学校联系少数民族教工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为加强民族团结、为全校少数民族教工、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工作准则: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及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民族联的工作和活动。一切活动在宪法、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任务、活动原则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组织本会会员和少数民族有关人士,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和政策水平;

2、充分利用学校人才智力优势,围绕发展本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性调查研究,向市民宗局、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建议;

3、协助学校宣传贯彻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做好相关工作,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4、根据学校的特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

5、积极参与社区民族工作,沟通情况,推进社区民族工作;

6、密切联系少数民族教工,结合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教工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作贡献。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 凡上海师范大学少数民族教职工(包括在职与退休者),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等权利。

第七条会员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助本会开展民族工作的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和监督机构

第八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其领导机构是委员会。委员会由组织推荐或会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委员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3人,委员若干人。委员会主持本会日常工作,每届任期5年。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领导中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对本校少数民族工作有一定经验的前任负责人为顾问。

第十条为了加强委员会与会员的联系,本会在委员会下设立若干联络小组,经民主推选产生组长。

第十一条 委员会的职权: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的起草事宜;

2、商定本委员会的分工;

3、制订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事项年终总结;

4、征求会员对各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5、重大事宜向学校统战部门请示。

第五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

2、热心于校民族联事业的人士和单位的捐赠;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经费主要用项:

1、组织少数民族教职工学习会、座谈会、社会考察等活动;

2、慰问因病或生活较困难的会员;

3、捐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及学校公益事项;

4、其他支出。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办法:

由委员会指定专人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负责经费使用管理。收支情况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请学校统战部门核准生效,并报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备案。